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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在学习 | 学法知法守法,成长成人成才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4-16 14:13:32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持续提升广大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决定在4月的第三周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第四届法治教育宣传周活动。

 

       根据活动安排,今年活动主题为“学法知法守法 成长成人成才”。活动期间,全省教育系统面向师生集中宣传各类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聚焦校园安全、防诈骗等开展普法。同时深化校规校纪教育,创新法治教育形式,调动法治宣传教育队伍作用,通过课堂教学、网络普法、知识竞赛等多样形式,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和素养。

 

 

什么是法治

 

       “法治”是一种治国理念或治国方略,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普遍适用性,其基本内涵在于,将法律作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准则,任何人和机构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与“人治”相对。“人治”是指依人而治,依靠的是掌权者的智慧和权威,强调掌权者的绝对权力。而“法治”是指依法而治,依靠的是法律的理性和权威,强调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至上地位。现代国家普遍承认,法治是优于人治的治理方式。

 

社会主义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项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大内容相互支持、相互补充,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也需要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

 

法治建设原则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保证中国共产党在法治建设中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实现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使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坚持把法治建设植根于中国社会的实际,既注意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又立足于中国国情,不照搬别国的法律制度和政治体制;坚持把法治建设的基础放在制度建设和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上,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文明水平。

 

法治的意义

 

       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法治是维护国家稳定、维持社会秩序的可靠手段。法治还能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法治是实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有力保障。法治为社会主义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等核心价值提供可靠的制度基础。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法律体现人民意志,规定和保护公民的基本自由和权利,并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司法体系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法治有利于培育现代公民社会,使人民知法、懂法、守法、形成明确的法律意识,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民基础。

 

       法治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确保国家权力正确行使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学法时习之

 

 

 

 

 

 

 

这些在校园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知识

来和小郑一起学习起来

 

借钱贷款要注意

 

 

校园贷:

 

校园贷指在校学生向各类借贷平台借钱的行为,许多学生有贷款需求,却缺乏认清借贷、规避风险的能力。同时还有一些不规范的借贷平台通过降低贷款门槛、隐瞒资费标准、诱导过度消费等手段,使同学陷入借贷陷阱,成为了校园里的“高利贷”。大学生需要意识到校园贷存在的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个人借贷: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只有微信转账记录作为单一证据很容易被“证据不足驳回起诉”。那么怎样的聊天记录才可以作为稳稳的证据呢?

1.在聊天过程中,多次确认对方的身份信息,例如在聊天过程中称呼对方的大名、全名。

2.沟通中要确认款项性质,例如“XXX,我最近钱包有点空,上回借你的钱什么时候可以还啊?”,如果对方回复了,那么你们之间就构成了借贷关系。

3.聊天记录不要删。如果仅提供聊天记录打印件可能不会被法庭人认可,所以不管再冲动也不要删除聊天记录,并且保持聊天记录的完整性。

 

谣言未证莫轻传

 

 

网络谣言不可信,未经证实不乱传。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谣言如同野火燎原,迅速扩散且难以遏制,其危害不容小觑。它不仅损害了个人的名誉权,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还可能引发恐慌情绪,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

 

普法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日常生活里,大家应当增强辨别能力,保持理性和冷静。看到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要盲目转发扩散。在分享信息前,多核实信息来源的可靠性与真实性,通过正规渠道求证,从自身做起,不给谣言滋生的土壤,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和健康的社会环境。

 

学术造假勿碰触

 

 

临近期末、毕业季,“论文代写”“代考必过”等文字又出现在了大学生们的交流群里,有些甚至连同联系方式一起明目张胆的被贴在墙上、写在厕所门上……在当今的激烈竞争环境下,一些同学可能因承受巨大压力而想走上学术造假的道路,这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也违反了道德,对个人和社会都有很大的害处。

 

普法小贴士:

 

2018年7月,教育部部署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负责人要进行处罚和问责;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要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要依法予以撤销和注销。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新增加一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学习生活中,同学们应当坚守学术诚信,自觉抵制学术造假行为,尊重知识的原创性和学术研究的真实性。不抄袭、不剽窃他人成果,不伪造数据或篡改实验结果,通过诚实努力获取学术成就。

 

法律意识是基石

法律底线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身为新时代青年

让我们将尊法当作信仰

把学法作为习惯 以守法视为准则

将用法化作武器 齐心协力

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挥洒热血

贡献蓬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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